糧食(shi)(shi)重(zhong)金屬污(wu)染問題直(zhi)接關系到食(shi)(shi)品安(an)全與公眾健(jian)康,已(yi)成(cheng)為全球關注的(de)焦點。重(zhong)金屬如鉛(Pb)、鎘(ge)(Cd)、汞(gong)(Hg)、砷(As)等通過(guo)(guo)土壤、水源或大氣沉降進入(ru)農作物(wu),最終通過(guo)(guo)食(shi)(shi)物(wu)鏈(lian)進入(ru)人體(ti),長期攝入(ru)可(ke)能導致慢(man)性中毒(du)、器官損傷甚至癌癥。因此,建(jian)立科學的(de)糧食(shi)(shi)重(zhong)金屬超標處理規則及國家標準(zhun),對保障糧食(shi)(shi)安(an)全、維護公眾健(jian)康具有(you)重(zhong)要意義。

一、糧食重金屬的國家標準
根據(ju)《食品(pin)安(an)全國家標(biao)(biao)準 食品(pin)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22),糧(liang)食中重(zhong)金屬(shu)的限量標(biao)(biao)準如(ru)下(xia):
鉛(Pb)
限(xian)量值:0.2 mg/kg
適用范圍:谷物(如稻(dao)米、小(xiao)麥、玉米等(deng))、豆(dou)類、薯類等(deng)。
鎘(Cd)
限(xian)量(liang)值:0.2 mg/kg(稻米)、0.1 mg/kg(小麥、玉米等)
說明(ming):稻米對鎘的吸(xi)收(shou)能力較強(qiang),因(yin)此限量(liang)更為嚴格(ge)。
汞(Hg)
限量值:0.02 mg/kg
適用范(fan)圍:糧(liang)食(成(cheng)品(pin)糧(liang))。
砷(As)
無機砷限量(liang)值(zhi):0.15 mg/kg(稻米)、0.1 mg/kg(面粉)、0.2 mg/kg(雜(za)糧)
說明:無(wu)機砷的毒(du)性遠高于有機砷,因此重(zhong)點(dian)控制無(wu)機砷含(han)量。
二、糧食重金屬超標處理規則
當糧(liang)食中重金屬含量超過國家標準(zhun)時,需按照以下規則進行處理:
立即(ji)停止銷(xiao)售與使用
糧(liang)食經(jing)營(ying)(ying)者(zhe)發現重(zhong)金屬(shu)超標糧(liang)食,應立即停止銷售,通(tong)知相關(guan)經(jing)營(ying)(ying)者(zhe)和消費者(zhe),召回已售糧(liang)食,并記錄(lu)備查(cha)。
分類儲存與標識
超標糧食應單獨(du)儲存,避免與合格糧食混放,防止交叉污染。
儲存區(qu)域(yu)應設置明顯標識,注明超標物質名稱、含量及處理要求。
無害化處理或轉(zhuan)化利(li)用
飼料用糧:經檢(jian)驗符合(he)飼料用糧標準(zhun)的,可轉化為飼料,但需嚴格(ge)限制使用范圍,避免(mian)進(jin)入人(ren)類食物(wu)鏈。
工業用糧(liang):符合(he)工業用糧(liang)標準(zhun)的,可用于非食用工業用途(如生(sheng)物質能源、建筑(zhu)材料等)。
無(wu)(wu)害化處理:無(wu)(wu)使用價值的(de)超標糧食,應(ying)采取堆肥、焚燒、填埋等(deng)方式進行無(wu)(wu)害化處理,確(que)保污染物不進入環境。
嚴格監管與追溯
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超標糧食的處置過(guo)程,確保其按照規定用途(tu)使(shi)用,不得改變用途(tu)。
建立超(chao)標糧食(shi)管(guan)理(li)檔案,詳細記(ji)錄產地、數量(liang)、檢驗結果、儲存(cun)、銷售及處置(zhi)信息,保存(cun)期限不少(shao)于5年。
責任追究
因人(ren)為因素(su)(如違規使用農藥、化肥,或工業污染導致)造成的重金(jin)屬超標,相關責任人(ren)需(xu)承擔法律責任。
糧食經(jing)營者未按(an)規定處(chu)理超標糧食的,將依法受到處(chu)罰。
三、超標糧食的源頭防控
為減少糧食重金屬(shu)超標問(wen)題(ti),需從源頭(tou)加強防(fang)控:
土壤污染治理
對重(zhong)金屬污染(ran)土(tu)壤(rang)進行修復,采用物(wu)理、化學或(huo)生物(wu)方法降(jiang)低土(tu)壤(rang)中重(zhong)金屬含量。
推(tui)廣低積累作物品種,減少重金屬向糧食(shi)中的遷移。
農業投入品管理
禁止使用含重金屬超(chao)標的農藥(yao)、化肥和污水灌(guan)溉。
推廣有機(ji)肥料(liao)和綠色防控技(ji)術,減少化學投入(ru)品(pin)的使用。
加強監測與預警
建立糧食重金屬風險監測制(zhi)度,定期對(dui)種植(zhi)區、收購(gou)點(dian)和儲存庫的(de)糧食進行(xing)抽(chou)檢。
發現超標風險時,及時采(cai)取措施,防止問(wen)題糧食(shi)進入市場。
四、法律法規依據
糧食重金(jin)屬超標處(chu)理規(gui)則依據(ju)以(yi)下法律(lv)法規(gui)制定(ding)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o)食(shi)品(pin)安全法》
明確規定(ding)食品(pin)中(zhong)污染物限量(liang)標(biao)準,禁(jin)止(zhi)生產經營不符合標(biao)準的食品(pin)。
《糧食流通(tong)管理條(tiao)例(li)》
要求(qiu)糧(liang)食(shi)經(jing)營者(zhe)對糧(liang)食(shi)質量安(an)全負責(ze),禁止銷售重金屬超標(biao)糧(liang)食(shi)。
《超標(biao)糧食(shi)處置管(guan)理辦法》(各地根據實際情況(kuang)制定)
細化(hua)超(chao)標(biao)糧食的收購(gou)、儲存、銷售、轉化(hua)及無害化(hua)處(chu)理(li)等環節的具體要(yao)求。